同居创业成果 分割撞上盲区
同居期间,携手创业,然而至分手时才发现,由于没有法律保障,无论是自身权益,还是财产的分割,维起权来都有那么一些难。“五一”长假期间,与男友同居的女性,前来咨询共同创业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省妇联权益部的接待热点。据该部门值班人员介绍,7天中,在他们接待的20多起来电来访中,咨询上述问题的达四成以上。
5月2日,32岁的阜阳人许女士前来咨询:她与男友同居期间共同置下的产业如何合理分割。许女士说,7年前,高中毕业的她与男友一同从阜阳农村老家来到省城闯荡。刚到时两人居无定所,四处飘零。后来男友拿到一家手机生产厂家在省城地区的代理权,为帮男友经销手机,自己也辞去原有的工作,并和男友一起在省城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凭着艰苦努力,公司业务逐渐扩大,并慢慢在省城站稳了脚。许女士说,经过这些年的打拼,除了和男友共同经营的公司外,还在省城买了一套房,并积攒下近200万元的资产。而在同居期间,两人还生了一个孩子,非常可爱,如今已两周半了。
本认为生活就这样继续下去,但去年底,男友向许女士坦白,自己有了一段新感情,提出和许女士分手。经过考虑,许女士同意了男友的要求,但在分割财产时,许女士发现,由于没有结婚证,自己和男友共同置下的财产,无法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夫妻一方过错赔偿的规定,导致自己一些合法权益的受损。
家住合肥包河区的邢女士与男友同居三年。同居期间,两人一起经销药品生意。一年前男友病故,在料理了男友的后事后,却因没有一纸婚书,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男友名下自己和男友共同积蓄的财产。
据省妇联权益部何毅部长介绍:以往前来咨询的男女同居问题,多是询问同居手续解除的法律程序,双方之间涉及到的财产纠纷不多,数额也较少。近一两年来,男女同居双方涉及的财产利益纠纷增多,数额也越来越大,少则几十万,多则百万元之多。从咨询和投诉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两类:一种是不少女性,尤其是一些知识女性,大都本着先立业,后成家的思想,在与男友携手创业之时,忽略了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感情。等到事业有成,再想起用法律保护时,发现感情已悄然亮起了红灯,只好咬咬牙分手;还有一种是一些女性对婚姻家庭的态度太过随意,认为感情不需要一纸婚书约束,好就合,不好就散。等到发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后悔已迟。
何毅认为,那些正在创业和即将准备一起创业的男女双方,特别是女性,千万不要淡薄了法律意识,一旦决定与男友同居,就一定要履行法律手续,这不仅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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