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1、资产类: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类科目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分为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账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2、负债类: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类科目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中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以及预提费用等。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培训对象:各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及财务、审计、税务、金融、证券、投资及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
培训目的:比较分析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熟悉会计准则的体系,评估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
1、在选面授机构的过程中,切忌不要仅仅通过电话或网站就确定机构,哪怕是熟人推荐的,也比较一定要亲自考察。在做完基础测试后,可以主动参加授课老师的试听课。
2、师资团队是否有能力配备专业的实操,测试,出单,助教及班主任老师(授课老师是否,若选住宿班,是否还配有宿管员。
课程内容: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0月30日发布的准则应用指南,为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准确了解和掌握新制度、新规范,确保新准则从2007年1月1日顺利实施,经财政厅会计主管部门同意,决定组织省直单位会计人员《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按财政部财会(2006)19号第3章继续教育对象中第十一条“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的有关规定”授课加自习完成作业试题累计为3天时间,经培训合格者发放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会计证年审必备资料之一)。
收费标准:收取总费用200元/人(上述收费包括培训费、教务费、考证费),单位集体(50人以上)培训优惠收费180元/人。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各一份
欢迎广大学员前来我校报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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