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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编导与影视剧导演的区别

电视编导与影视剧导演的区别

发布时间 :2021-02-20 14:48:10 浏览量:0 收藏
导读:

电视编导与影视剧导演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艺术创作角度、工作情景角度及组织形式等方面上。如果想具体了解电视编导与影视剧导演的区别,那不妨接着往下看吧!

电视编导与影视剧导演的区别

1. 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讲

导演:非作品原创,而是对剧本的内容进行电影化、视听化。

电视编导:创作具有双重性——不仅是作品的原创,而且又是对所选内容题材的表达,即将其电视化。这决定了电视编导的创作活动必须贯穿作品创作的整个过程。

2. 从工作情景角度讲

电影导演强调艺术创造,充分体现艺术个性;电视编导必须服务于社会现实、政治局势和其他时事,有些为“遵命”之作,少有艺术个性。

3. 从组织形式上讲

(1)相同之处:电影导演与电视编导都处于艺术创作组织指挥者、统领者和命令发布者的地位,均决定着创作的方向和形式,并引领着创作集体,共同完成创作任务。

(2)不同之处:电视编导还必须是作品内容的创作者,并且必须确定作品的主题、主导思想、内涵和深度。

4. 从工作状况上讲

(1)工作范围:导演比编导显得更为简单——一般需要要专注于艺术创作,并且只负责解决艺术创作范围内的问题,其他有关事项由制片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执行。

而电视编导多兼任制片等多项工作,除了艺术创作之外,还要与社会打交道,事无巨细都要亲自管。

(2)可控程度:从创作尤其是拍摄的角度看,电影导演具有较强的控制性,因此工作紧张程度相对较低。

电视编导是由其作品的纪录性质决定的,在创作拍摄中不可控性很大:

其一:纪实类作品表现拍摄的内容是正在发展变化的现实生活,在创作拍摄中,随着事件的发展、对事物了解的全面、深入,创作方向、主题甚至题材都有可能改变,而且有时都需要即时定夺,因而电视编导总是处在高度紧张的创作状态之中。

其二:纪实作品的拍摄对象的可控性比较差。